为加强校外托餐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,保障学生及托餐人员的身体健康,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及地方相关规定,现将校外托餐机构办理食品小经营核准证(餐饮类)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核准要求
校外托餐机构申请食品小经营核准证(餐饮类)需符合以下条件:
- 经营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,具备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加工、储存、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。
- 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,并接受食品安全培训。
-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包括原料采购、加工操作、留样记录等。
- 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,如营业执照、场所平面图、食品安全负责人信息等。
二、办理流程
- 机构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。
- 市场监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,并组织现场核查。
- 核查合格后,核发食品小经营核准证(餐饮类);不合格的,限期整改并重新申请。
- 核准证有效期内,机构需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。
三、公示目的
通过公示,增强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,方便家长和社会监督,促进托餐行业规范发展。公众如发现无证经营或违规行为,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特此公示。
餐饮管理部门
[日期]